星期一, 10月 10, 2011

完成安裝工作所需要的軟體

忙了一個下午,把工作需要的軟體都安裝到 Microsoft Windows 7 上面。現在最怕要重新安裝系統,因為太花時間。年紀漸大,越珍惜每一分、每一秒。

iMac 整理使用上,還算順心。27.5 吋的螢幕,用起來蠻過癮。前一台 23 吋我已經很滿足,現今又加大了尺寸,使用起來有幸福的感覺。不過,不知道是解析度太高還是 Mac 系統的關係,有些特殊使用 Flash 裡的字體有點模糊不清,蠻吃眼力。

我還是忍不住

昨晚還是忍不住去敗了一台 iMac ,27.5 吋螢幕,瀏覽起來視野極佳。操作介面都還不太熟悉,還在努力適應中。

昨晚加灌了第二套作業系統(Windows 7),沒辦法,我要工作的一些軟體,仍然只限於在 Microsoft Windows 上跑。

昨天碰到的麻煩就是關不了機,後來查到原因是 Google Chrome 當掉,最後只有用強制關閉方式,解決這個問題。

努力和 iMac 相處中,希望它不要讓我失望,有事沒事就向我罷工。

星期五, 10月 07, 2011

電腦還會有大波換機潮嗎?

看到現在電腦相關產業還期盼有大批換機潮,個人覺得蠻感傷,也蠻可笑。就站在個人以前非常敗家及好奇寶寶的角度來說,除非電腦有很大的創新應用,不然再也不會花錢去做更新。

早在 Windows 95 時代,電腦已成為家中必備的家電之一;在 Windows XP 時代更是普及,家中有二台以上,是很正常的事。我第一次接觸的電腦作業系統,是在 Microsoft DOS 5.0 開始,當時得記一大堆指令,才能讓電腦進行工作。在專科求學時,家裡勉強買了一部電腦,當時的作業系統是 Microsoft DOS 6.0 ,外加 Windows 3.1 視窗系統後,雖然容易當機,至少讓硬綁綁的電腦產生朝氣。我開始賺錢買的第一部自己的電腦, Microsoft 的作業系統已經更新到 Windows 95 ,介面已經蠻人性化,非常好操作;在文書處理及娛樂上,已經滿足個人大部份的需求。

最新買的一部電腦是 Acer Aspire Z5710 ,它是一部 23 吋觸控式螢幕為體的 AIO(All In One)電腦,搭配 Microsoft 7 Home Premium 64 bits 作業系統。原本買的目的是要給老婆使用,不過我自己用了一陣子後,心得感想是「我在也不想用 Microsoft 系統。」從 Microsoft Windows 95 之後,作業系統推出的速度很快,外加超會吃硬體資源,為了追求更快、更好的處理效能,我一直不斷的花錢更換硬體設備,直到我發現追不甚追時,我才停下腳步,當時已經背負不少負債。經歷 Windows 98, Me…直到最近的 Vista, 和 Windows 7 作業系統,我才明白原來我只比較需要一個系統穩定,安全性足夠的作業系統,它能滿足讓我順利完成手邊的工作,才是我真正想要。

雖然 Microsoft 的作業系統讓電腦變成家中必備的家電,但後續的改版創新力道明顯不足,外加系統不夠穩定的問題仍一直存在。台灣是全球量產電腦的重鎮,現在作業系統已不再只有 Microsoft 可以選擇的情況下,如果一直追隨著 Microsoft 的腳步,即使有換機潮的可能,我相信也不會全部買 Microsoft 的帳。

星期日, 10月 02, 2011

這年頭,拼的就是經驗。

這篇文章我已經看過好幾回,來源已經不可考。每次看完總是能讓我會心一笑。


經驗和學歷那個比較重要,我相信每個人都有不同的評價。目前學校所學到的,大部份都是理論居多,而出社會所體驗的,是實務居多。


我個人偏好經驗比學歷重要,因為經驗需要經過日積月累才能得到這個成果,而學歷僅僅只能代表有學習過類似事物的參考。


如果同時擁有經驗和學歷,相信『錢』途不會太過黯淡。

↓↓↓↓↓↓↓↓《轉載文章》↓↓↓↓↓↓↓↓


這年頭,拼的就是經驗。


廣東一夥劫匪在搶劫銀行時說了一句至理名言:「通通不許動,錢是國家的,命是自己的!」


大家一聲不吭躺倒。


劫匪望了一下眼躺在桌上四肢朝天的出納小姐,說:「請你躺文明些!這是劫財,又不是劫色!」


劫匪回去後後,其中一個新來的頭士劫匪說:「老大,我們趕快數一下搶了多少錢。」


那老劫匪(小學畢業)說:「你傻啊?這麼多,你要數到什麼時候啊?今天晚上看看新聞不就知道了嗎?」


這就叫工作經驗,這年頭工作經驗比學歷重要!!!


劫匪走後,行長說,趕緊報案!


主任剛要走,行長急忙說:「等等!把我們上次私自挪用的五千萬也加上去!」


主任會意陰笑道:「要是劫匪每個月都來搶一回就好了。」


第二天,新聞聯播報導銀行被搶了七千萬。劫匪數來數去只有兩千萬。


老大罵:「媽的!老子拼了一條命才搶了兩千萬,銀行行長動動嘴皮就賺了五千萬,看來這年頭還是要讀書啊!」

存證信函之詐騙手法

這是我剛剛看到的一篇文章,來源不可考,轉載給大家參考。


建議大家收到法院寄來的文件,一定要弄清楚原由,自己不懂一定要請教懂的人,不要放任著不管,不然在法律訴訟上,一定處於劣勢。


現在詐騙手法越來越高明,千萬不要認為自己是高學歷或高職銜而掉以輕心。


事前預防勝於事後補救。希望大家都不要碰到這檔麻煩的事。

↓↓↓↓↓↓↓↓《轉載文容》↓↓↓↓↓↓↓↓

我四月底五月初也收到『元誠』寄來的『存證信函』說我欠他三萬七千多,因為是沒有的事,我理所當然覺得是詐騙事件,也沒理會他。


六月收到台中地方法院寄來的『支付命令』,說我欠『元誠』這家公司錢應償還,如有異議要 20 天內提出,只是一張自說自話的紙,我還是覺得是詐騙事件,一樣置之不理。


最後八月初收到彰化地方法院的『執行命令』,主旨告知:將強制從我任職處扣薪水償還。我雖然還是覺得是詐騙事件,但居然對方也知道我的工作資料。我就打電話去彰化地院查詢,赫然被告知這是真的!


我回頭理解整個事件,才知道這個民事非訟事件的流程:『存證信函』、『支付命令』、『執行命令』對方已經讓非法變成合法,只因為我沒有在 20 天內提出異議!也就是說我沒有在 20 天內說對方是錯的,就表示我默認對方是對的!


對方依時間逐步取得必要法律效力後,『執行命令』已經是有法律效力的強制執行,結果三萬七連他所說利息,我總共乖乖匯入五萬三千多到他指定戶頭裡。


有無救濟之道,有!你可以『再起訴訟』。但是律師跟我分析,我要付出的時間、力氣與成本恐怕不划算。就現實付出與經濟效益絕對不划算。我是個很怕麻煩的人,又很清楚再起訴訟跟這些人攪和,我要付出的情緒成本恐怕更高。五萬多,算了,就認裁了!


我到彰化與台中地院聲請閱卷,發現對方真是有『個案控管』地逐步處理相關申請。我因個人資料外流在他們手上而感到不安!有位朋友幫我問到一位律師,很巧的事他老婆也收到類似的一封信,跟我一樣是被說欠『和信電信通訊費』,不過律師處理的方式在此建議給各位:

  1. 先到遠傳(和信 98 年已被遠傳合併)直營門市填一張『未申辦聲明(制式勾選表格而已)』。
  2. 再到地院提『異議』,這樣就沒事了。
律師也說更簡單的作法,其實只要在 20 天內跟地院提『異議』,地院就必須重起調查,開庭審理,其實也會沒事的。壞就壞在我自認沒作這件事,覺得是詐騙事件就都仗勢天理還在,不處理。我現在才學會有人隨意指控你,不要以為對方是瘋子騙子就置之不理。你不說他是瘋子騙子,反倒自己變成百口莫辯的傻子!


其實事情發生到現在三個月星期,我還是處在訝異我們的民事訴訟處理流程可以如此簡單讓人受害。詐騙集團可以只用兩封信、兩張紙(都沒有任務附件說明),讓我一個大學教授因懶散乖乖認輸貼錢,詐騙集團的專業實在比我的專業好賺太多了。花五萬多上了一堂神奇的法律常識課,提醒大家別跟我犯一樣的錯誤。